石梁镇自来水加压泵站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预公告)

发表时间: 2024-03-28 10:11:45 来源:玻璃钢化粪池

  本招标项目石梁镇自来水加压泵站项目 已批准建设,项目代码-04-01-571477 ,招标人为浙江衢州水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区财政统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1 工程地点:石梁镇梅山村(祝家山自然村)南侧,杭衢高铁以东,花木线工程内容及规模:建设内容分为三大部分:建筑工程,工艺设备工程及附属配套工程。其中:1.建筑工程:本项目总建筑面积 635 平方米,容积率 0.40,建筑密度 40.22%,绿地率 10%;新建水箱及设备房(内含水箱房、设备房),内设 2 个 300 吨水箱,建筑面积 575 平方米,高度 5.70米;新建管理房,建筑面积 60 平方米,建筑高度 3.50 米。2.工艺设备工程:本项目工艺采用水箱+变频水泵的供水模式,加压给水装置主要由 2 座 12mx10mx3m 不锈钢水箱及五台加压水泵组成,每座水箱的有效容积为300立方米,供水规模为7200立方米/日。3.附属配套工程:室外配套占地面积 937 平方米,其中沥青路面(含 2 个机动车车位,4 个非机动车车位)443 平方米,绿化面积 494 平方米;PE 给水管 De63 管长 43 米,雨水管 DN315 长 60米,DN400 长 61 米,污水管 DN315 长 118 米,渗透式排水沟长54 米;新建 1.5 米 X1.06 米有效容积 2 立方的玻璃钢化粪池;及其他相应配套的设施建设。

  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范围内的设计、协助工程前期手续办理、工程项目施工、材料设备及设施采购与安装、竣工图编制、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直至使用单位接手等有关的资料的办理、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期服务等相关建设方面的内容。

  其中:①设计:本工程各专业施工图设计工作、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送审或专家论证及配合发包人完成各种报审工作等,以及各阶段、各部门审批提出的设计文件的修改和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招标人提出的变更设计等内容。严格按照概算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做限额设计。

  ②采购:本项目包含上述①工程设计内容的建筑、材料设施设备、部分使用设施,内容涵盖采购、运输、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使用培训服务、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试运营服务等。

  ③施工:本项目初步设计和招标人要求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据此出具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结构、安装、给排水等涉及的所有工程。最终的工程项目施工内容以业主确认的施工图为准。

  ④总承包管理和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试运行管理、风险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费用管理、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沟通与信息管理、合同管理、项目收尾的所有管理工作,并包括项目前后期服务和协调配合工作(含施工图审查、专项设计审查及论证、开工前各项手续协助办理等)、协助施工许可证办理、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的办理,配合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配合项目投用前准备、工程保修期管理等所有总承包管理和服务工作,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的内外协调和配合、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工程、检验测试、系统集成、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等其他专项工作,并做好工程所需的各类检测,满足完工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并交付的需要。

  2.4建设总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 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120日历天内完工并完成所有设施安装调试且具备使用条件。

  2.5.1设计品质衡量准则: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技术标准、设计规范及设计图纸的要求。

  2.5.2工程所有物资(设备) 采购品质衡量准则:符合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5.3实施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同时具有以下资质的企业:

  3.1.1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备案信息截图或持有仍在有效期内的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1.2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设计资质条件之一,浙江省以外设计单位须提供“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信息截图”或持有仍在有效期内的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外省工程勘测考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

  ③企业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除外)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④企业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一定要有以下资格:

  3.2.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2.2、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养老保险交纳在投标人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养老保险必须在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交纳);

  3.2.3、拟派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设计单位1家,实施工程单位1家),并由实施工程单位牵头,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单独或再与其他单位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1、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管理组人员的养老保险必须在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交纳,设计组人员的养老保险必须在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交纳,施工组人员的养老保险必须在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交纳。

  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其余人员不得兼任。所有人员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服务期同合同工期,且不得出现退休返聘人员。建造师提供带二维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证书,注册证书需在有效期内(一级建造师或二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建筑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

  4、以上标注★号位置的人员需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时提供2023年3月、4月、5月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

  5、无★号标注的其他人员须提供签订合同止前连续3个月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

  6、职称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提供下列①或②或③即可:①纸质职称证书(同时提供获得职称文件网络查询网址);②职称评定文件(同时提供获得职称文件网络查询网址);③电子职称证书(包含网络查询二维码)。评标阶段将进行网络查证,如需查询密码的投标人须准确提供;如无法网查的,必须要提供发证部门出示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原件上一定要有发证部门印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职称证书发证部门一般应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必须要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示的授权职称评定证明原件扫描件。未提供完整或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不予认可。

  7、本项目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无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在建工程,也不得有已中标工程或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工程。

  ①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c、项目经理发生更换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本条第二款证明材料的,以现任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未附证明材料的,则仍然以更换前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5.3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衢州市级交易买卖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下同)备案事宜。

  5.3.1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根据显示界面提示免费注册,填写、上传相关主体信息,带“*”号的必填,填好后“提交”。 投标企业同时可申领招投标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经人工形式审查后公示三天,自动入库。具体操作可参考衢州市企业入库操作手册(投标人)。

  (1)中国联通衢州CA办理流程:投标人注册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联通CA在线办理”,根据流程图在线(流程图网址)。

  (2)天谷CA在线办理流程:在统一登录界面右侧点击平台使用帮助下方的“如何申领介质CA?”,根据《CA数字证书用户自主》手册在线申请办理。联系电线)浙江CA互认办理流程:在统一登录界面右侧点击“如何申领浙江CA互认?”或登录网址:,联系电线 投标工具

  擎洲公司联系方式,徐工,057*******22,客服电线;品茗公司联系方式,许工,151******07;

  5.4潜在投标人可在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确定参加投标的企业可凭本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报名之后按照操作手册在对应模块领取。

  5.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内。招标人将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书面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确认到账为准(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提前交纳,否则后果自负)。

  缴纳方式之一(联保资金支付):联保资金小于项目投标保证金时,按系统提示补交差额。

  缴纳方式之二(电子保函):使用电子保函方式缴纳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买卖平台电子保函操作规则(试行)》。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提供不低于招标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担保,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以电子保函实际获得时间为准。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所遇一切有关问题及相关纠纷,均由投标人与保函出具机构之间自行解决,监管办及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缴纳方式之三(按项目在线支付):投标人通过网银(电汇)方式,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缴纳至柯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指定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具体缴纳方式请咨询柯城区监管办工作人员,联系电线。

  投标人如有违反法律和法规、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规定,作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处理的,保函出具机构收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通知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担保赔偿款汇入市监管办投标保证金专户。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2023年月日9时30分00秒;

  7.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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