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摊面积超过31%走廊比客厅还大商品房公摊到底多少合理?

发表时间: 2024-07-20 09:59:00 来源:乐鱼体育官网下载app

  现如今商品房公摊面积普遍较高成为买房人很是头疼的问题,好不容易攒够首付款买一套房子,不仅要支付银行长达几十年的房贷利息,还得支付高达几十平方米的公摊面积,对于房价较高的城市,单单是支付的公摊费用就可以在小城市购买一套大居室了,为公摊面积买单着实不划算。

  这不近日就出现买房公摊面积大到让人不理解的事情,根据极目新闻报道,山西临汾市尧都区一小区内,该高楼为公寓住宅,每层楼有21户,买房时开发商的宣传是买一层送一层,也就是复式楼,然而在签合同时才发现合同面积为58平方米,也就是说房产证上至只体现了一层房子的建筑面积,那么两层楼加起来应该达到116平方米才合理,可到交房量房时才发现,两层楼加在一起的套内面积仅79平方米,这套房子公摊面积达到37平方米,超过31%的公摊率,走廊比单户客厅还大,而开发商的回应则是由于每层楼住户较多,走廊要达到消防验收标准,否则不能开工建设。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大家可以看出,问题主要就是出在宣传方面,宣传上是买一层送一层,并且单层计价面积为58平方米,那么两层应该是116平方米,实际上的公摊面积达到31.6%,如果说宣传有些概念模糊,那更应该思考公摊率达到31.6%是不是满足了规定的相关标准,我们大家都知道,一般的高层住宅标准公摊率在14%—24%,而这样的高层住宅一般不超过33层,公摊过高已经不是个别案例出现了,比如山东就曾出现过公摊率高达46%的楼盘,更不可思议的是得房率不到46%的高密度住宅,买到公摊高的楼盘一般业主都十分难受,毕竟辛苦赚的钱,到头来一半的面积竟是公共区域,那么商品房住宅公摊率在多少才算合理呢?

  市面上较多的商品房主要以小高层和高层为主,目前我国对公摊面积暂无明确规定,但合理的公摊面积在房地产行业其实已经有心照不宣的标准,通常情况下,7—11层住宅的公摊率在10%—16%,12—33层住宅高层的公摊率在14%—24%,公摊区域最重要的包含电梯、电梯前室、安全步梯通道、每层楼的公共通道、管道井、强弱电井、物业用房等等,楼层越多公摊面积越高,计算公式:分摊系数=公用面积之和/套内面积总和,有必要注意一下的是顶楼平台和二三楼的平台部分不计入公摊面积,但是这两个区域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所以针对公摊率较高的住宅,就需要好好思考是否加了一些不应该被加入进去的面积了。

  关于公摊面积,一直以来都是饱受争议的话题,全世界几乎所有的国家基本都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房产证上是多少产权面积,实测就有多少套内面积,然而自曾经的房地产开发大佬李嘉诚从1995年12月1日将公摊面积引入内陆后,公摊面积便成为了商品房的“标配”,对于购房者而言,对公摊面积的了解少之又少,直到今天我们在买房过程中对公摊面积仍有不少的困惑,根本原因就是在于质疑公摊面积的准确性,几乎任何一个购房者都不会因为买一套房子去专程请专业的测量机构进行监测,往往都是开发商找监测机构监测后出具所谓权威的“检测报告”,公摊面积是否完全真实合理就不得而知了,但有一点毋庸置疑,也就是从香港来的李嘉诚,在香港开发的房地产反而取消了公摊面积,到目前为止全香港的楼盘都没有计算公摊面积,这也让人们对公摊面积寄予了取消的厚望。

  近几年,对取消公摊面积的声音时常出现,不仅仅是购房者,还包括一些专家、委员等,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洪洋就曾建议:取消公摊面积,可以将实际的公摊面积成本核算到实用面积之中,让老百姓明白付费,放心购房,同时也化解业主与开发商诸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这一建议到目前为止虽然并没有正真获得实施,但有人替我们发声显然是好事,事实上,建议取消公摊面积根本原因还是在于公摊面积的合理性存在质疑:

  首先是公摊面积到目前为止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根本原因就在于“因地制宜”,不少楼盘拿地有自身的局限性,导致住宅建设过程中会根据地块结合自己的投入产出比进行设计建设,比如增加楼层数量,那么公摊区域自然提高,除此之外,国家只规定了消防通道、逃生通道等公共区域的最低标准,并没固定的尺寸标准,也就从另一方面代表着部分楼盘忽略买房的人可接受公摊面积的感受,还有一些房企开发经验并不成熟,不能合理有效的降低公摊,最后反而让购房者难以接受。

  其次公摊面积存在“漏洞”,主要是缺乏法律依据和制度约束,缺乏统一标准导致公摊面积划分、收费标准、合法收益模糊不清。公摊面积的多少几乎由开发商单方面说了算,此外,公摊面积还牵扯到物业费、取暖费等,别看这些钱在单套住宅而言并不多,但是每户每个月多20元物业费,1000户就是多交了2万元物业费,那么一年、十年呢?很显然公摊面积的存在对物业收费而言犹如香饽饽。

  最后是公摊面积和套内面积夹杂在一起导致收费不清晰。比如车位、广告位、便民服务等带来的租金费用或广告费用往往被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收取,未对这部分收益进行公示,就好像自己买一套商铺,租金收益却不归自己所有,此外物业服务对象其实主要是公共区域,那么物业费的收取标准其实应该是公摊面积,供暖费的供暖区域是户内面积,不应该包括公共区域面积。

  那到底该不该取消公摊面积?作者觉得短期内或许并不容易实现,一方面一旦取消公摊面积,那么房价单价势必上涨,过去的房产证上面积包含了公摊面积,取消公摊面积后容易让二手房市场管理混乱,没办法实现房产证面积一致性,另一方面公共区域与业主购买的房子不能完全独立分割开来,一旦公共区域被独立出来,难免激化开发商和物业与业主直接矛盾,不取消公摊面积其实还有更合理的解决办法,比如物业服务由全体业主共同钦点的合适单位或人员管理,共同将公摊区域合理规划利用,规范测绘机构对商品房测绘面积的管理,防止公摊面积由开发商企业单方面说了算情形,将公摊面积合理化、规范化也不失为一个处理方法,正所谓让购买人买得心悦诚服才是最佳的交易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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